發生工傷后,大想要確保自己的工傷賠償得到想要的賠償,相信很多朋友都是第一時間做工傷認定工作,但是有些朋友不知道這些工傷認定的一些相關申請,那么工傷要請律師嗎?今天名律師就告訴大家工傷有沒有必要請律師。
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根據國家規定,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1953年1月2日政務院修正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其全部診療費、藥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食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負擔;醫療期間工資照發;確定為殘廢時,視其殘疾程度,由勞動保險費中按月付給因工殘疾撫恤費或因工殘疾補助費。
工傷要請律師嗎
工傷有必要請律師嗎
若是不了解工傷的一些法律法規,建議委托律師,這樣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職工工傷事故發生后,企業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或者職業病確認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企業不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受害人或者其家屬及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勞動者本身對這些不了解的話,很可能會錯過上述期限,導致最后拿不到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另一方面,如果請律師,可以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尤其是對于職工可以享受哪些工傷保險待遇,律師會更加了解,從而防止工傷待遇請求事項的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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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鑒定流程
工傷鑒定流程有三個步驟,分別是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職工應享有的待遇及救濟途徑。工傷認定申請既可由用人單位提出,也可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申請人不同,申請的先后順序也不同。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遇有特殊情況,經勞動保障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時間從事故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不得超過一年。
工傷要請律師嗎?通過上面由名律師小編所講解的內容之后,相信各位朋友都了解到發生工傷后,而自己對于工傷認定的工作不太熟悉的話,最好請相關專業律師來幫助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