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法治國家,運用法律手段捍衛自己的權益是最直接有效的手段。今天名律師和大家一起講講關于勞動糾紛仲裁的知識,什么是勞動糾紛仲裁,哪些情況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名律師
一、什么是勞動糾紛仲裁
勞動糾紛仲裁是勞動爭議訴訟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審”制,勞動爭議當事人須首先將爭議提交勞動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后,如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應在收到裁決書后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未經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哪些情況可以申請勞動糾紛仲裁
1、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2、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3、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請求用人單位返還其收取的勞動合同定金、保證金、抵押金、抵押物產生的爭議,或者辦理勞動者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等移轉手續產生的爭議,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后,當事人依法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勞動糾紛仲裁
大家知道了什么是勞動仲裁,但是名律師在此提醒大家勞動糾紛仲裁必須要由當事人申請。當事人申請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先決條件和必經程序。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必須有當事人的申請,否則,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該案件。如有很多疑問歡迎咨詢名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