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工作的時候,如果你遇到黑心的公司,他們就會寫一份對你很不利的勞動合同,這是不符合法律的,那么在我們遇到勞動糾紛企業合同怎么辦?下面名律師就給大家說說解決辦法。
遇到勞動合同糾紛怎么辦?
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勞動糾紛企業合同
3、仲裁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愿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后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愿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法方面的法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我的合同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的,和現在工作的企業發生糾紛可以告他們嗎?
合同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的,和現在工作的企業發生糾紛,派遣合同中,你與實際用工單位是沒有勞動關系的。
如果是勞動權益受到侵害的,你可以告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的派遣單位。
勞動糾紛企業合同
雇員租賃:
勞務派遣的本質是雇員租賃,“派遣”一詞并不適用于解釋勞務派遣經營活動的法律關系和業務特征。“租賃”一詞卻能概括勞務派遣所有業務特征,并合理解讀勞務派遣復雜的三方法律關系。
租賃與雇傭一樣更適用于解釋勞動力與工作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
以生產線承包為特征的勞務外包合作,因為不存在租賃關系而并非勞務派遣,也不適宜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同工同酬:
現行法律制度規定勞務派遣用工單位,應當實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關司局負責人確表示,雖然勞務派遣職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會保險。
同工同酬可以簡單地理解為,相同崗位、相同等級的員工,應該執行同等工資待遇標準。但這樣就容易被異化為,用工單位應對同工同酬的一種對策。
拒絕墊付:
現行法律制度明確了勞務派遣三方法律關系中,用工單位應當實際承擔派遣員工工資和社保費用。這就是勞務派遣公司不墊付原則的法律基礎,也就是說派遣公司不為用工單位墊付派遣員工工資和社保費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堅持原則,為用工單位墊付上述費用,也就意味著無形中極大地增加自身的經營風險。
受益歸責:
《侵權責任法》規定:“派遣員工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誰用工,誰受益”是一種普通常識,“誰受益,誰擔責”則是利益義務對等的基本原則。
派遣員工一旦出現工傷事故,工傷保險待遇賠償不足部分則應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單位負責承擔。
用人單位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或參保后不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者應當怎么辦?
《勞動法》和國務院發布的《社會保險征繳暫行條例》、《失業保險條例》都對用人單位參加失業保險和繳納失業保險費做出了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遵守。如果勞動者發現應當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的用人單位拒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或者參保后不繳、少繳、漏繳失業保險費,應當依法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或地稅機關舉報,由勞動保障部門或地稅機關依法查處。
遇到勞動糾紛企業合同怎么辦?讀完上面相信大家都知道解決辦法,在大家遇到勞動糾紛時候一定要尋求法律的幫助,如果你有不懂的可以先咨詢名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