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勞動律師教你怎么維權?大家遇到工傷一定不要退縮,要是用人單位不認為你屬于工傷的情況,你一定要找專業的機構鑒定,接下來就讓我們攜手名律師一起來了解更多相關的資訊吧。
工傷勞動律師
工傷勞動律師教你怎么維權
在實踐中,總有一部分職工無法確定自己是否是工傷,甚至不知道面對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還有一些可能會出現職工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卻不認為是工傷的情況,這就在用人單位與職工間產生了工傷方面的爭議。
近年來,隨著大量人員從農村走入城市,在公司、工廠等單位工作,難免會因為各種意外造成工傷,一定要及時做工傷鑒定,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為什么一定要做工傷鑒定?
所謂的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而且無論是單位、還是職工本人都不希望發生工傷事故,畢竟一旦職工受傷,在治療期間無法為單位提供勞動,而單位也無法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另一方面勞動者在受傷治療期間其工資相應減少,同時還要承受生理上的疼痛,所以遇到這種事情誰都是不愿意的。
但是,倘若一旦發生工傷,單位和勞動者都不應回避和推卸責任,而應及時申請工傷鑒定,所以申請工傷鑒定是必須做的。工傷認定是定性的,由社保行政部門作出的行政行為,確定當事人所遭遇的傷害是不是屬于法律上的“工傷”。這是后面一切待遇的基礎。勞動能力鑒定是定量,看有沒有留下傷殘、傷殘到什么程度。在認定工傷之后,另行申請。它決定了當事人能不能拿到、拿到多少傷殘待遇。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或者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值得注意的是,為使工傷職工能夠得到及時救治,《條例》規定,認定工傷后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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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補償怎么申請?
首先,工傷職工及其親屬在申報工傷、處理工傷保險待遇和要求賠償時,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其次,如果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不經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出書面申請。
然后,如果勞動爭議當事人對勞動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 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勞動爭議未經仲裁程序的,當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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