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在工作的時候,都和用人單位產生了勞動糾紛,如果想要起訴的話,就必須要準備好起訴書。下面名律師就和大家一同來看看勞動糾紛起訴書中要包含哪些內容,勞動糾紛怎么解決?
勞動糾紛起訴書
勞動糾紛起訴書中要包含哪些內容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勞動糾紛起訴書
勞動糾紛怎么解決
1、協商解決。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糾紛問題直接進行協商,這不是必經程序,雙方可以協商,也可以不協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請調解。
當事人就已經發生的勞動糾紛向勞動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程序。
調解程序也由當事人自愿選擇,調解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樣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仲裁處理。
當事人將糾紛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訴訟打勞動官司,必須經過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訴訟解決。
即我們平常所說的打官司。
訴訟程序的啟動是由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的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后啟動的程序。
訴訟程序具有較強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決也具有強制執行力。
在遇到勞動糾紛時,大家可以通過協商、仲裁以及訴訟的方法來解決。名律師提醒大家,在勞動糾紛起訴書中,必須要包含上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