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發生勞動爭議時,我們首先主張是當事人之間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名律師提醒大家如果進行勞動仲裁就要注意勞動仲裁的時效,如果有關于仲裁時效的問題,大家可以網頁搜索“勞動仲裁律師在線咨詢"尋找答案。
名律師-勞動仲裁律師在線咨詢
1、勞動仲裁時效的中止與中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2、勞動仲裁時效的特殊性
在有些情況下,一年的時效期間還不能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如在有的行業,尤其是建筑業,拖欠工資問題比較突出,工人的勞動報酬很多到年底才結算;還有些勞動者為了維持勞動關系,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對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的行為不敢主張權利。如果都適用一年的仲裁期間,不利于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因此本條第四款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對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已經終止的情況,則沒有維系勞動關系這樣的顧慮,因此本條第四款作出了“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的規定。
名律師-勞動仲裁律師在線咨詢
當然關于勞動仲裁還有很多專業的法律知識,如果你有這方面的疑惑,請網頁搜索“勞動仲裁律師在線咨詢“在這里,可以得到名律師的專業解答。我們生活中遇到各種法律問題,都可以咨詢名律師。